各二级单位:
为使全校师生员工欢度春节,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,现将2017—2018学年度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为预防可能出现的雨雪、冰冻天气,确保学生安全、及时离校,本科生、研究生于1月24日(星期三)起放假。下学期学生3月3—4日(星期六、日,农历正月十六、十七)报到注册。原定于1月24—28日的课程期末考试延期至3月5—7日举行,考试期间停课,课堂教学从3月8日起按原教学计划执行。
1.1月24日前已结束期末考试的本科生课程,教师在1月30日23:30前完成阅卷和成绩录入、确认、提交后即可安排备课和休假。延期至下学期第一周举行期末考试的本科生课程,教师应于3月14日23:30前完成阅卷和成绩录入、确认、提交工作。
2.研究生课程阅卷和成绩录入、确认、提交在3月16日前完成。
3.管理和工勤人员从1月29日(农历十二月十三)起安排轮休,3月3日(农历正月十六日)全部上班。
4.根据学校和长沙市教育局、岳麓区教育局的要求,幼儿园于2月2日正式放假,1月31日幼儿离园,2月27日幼儿园开园,3月1日幼儿入园。附属小学于1月23日下午放假,3月4日报到,3月5日正式上课。附属中学于2月2日举行学生休学典礼,2月3日学生放假,3月4日报到,3月5日正式上课。
5.各实体单位寒假期间的安排报主管部门决定。
二、寒假期间请各单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,安排人员在岗值班,确保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。值班人员须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确保通信联络畅通,遇到紧急、重要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,要立即请示报告,及时妥善处理。各单位寒假值班的安排请于1月19日前送校长办公室行政科和保卫处办公室各一份。
三、寒假期间,学校图书馆春节假期(2月15日至22日)不开放。其它时间每天8:30—17:00开放两个自习室(307室和408室),每周三8:30—11:30开放借还书处。各学院资料室、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。
四、各单位必须加强安全保卫工作,认真开展以防火、防盗、防寒为重点的安全工作大检查。重点要害部门,做到全面检查不留死角,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,对一时难以整改的,要落实防范措施。各单位要安排专人(名单随值班表报校长办公室行政科和保卫处办公室各一份)妥善管理火源、电源,消防责任人应督促本单位寒假期间离校教职工关闭家中的火源、电源。各公用校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所辖区域的安全必须切实负责。学生宿舍区、教职工集体宿舍、教学楼、办公楼、图书馆、档案馆等区域,一律不准燃放烟花爆竹。信息化办公室要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,增强网络安全防护能力,保障校园网络安全。
五、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巡逻制度。保卫处要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灾害风险预防,强化校园安全管控和应急处置措施,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力度。各单位和重点防卫部门要强化值班纪律,严格落实值班制度。出版社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仓库、餐饮服务中心仓库等特级防护场所,要坚持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。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要组织好学生护校队伍,保证学生宿舍和学生财物的安全。教职工离校探亲,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。保卫处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,并组织好夜间巡逻,值班电话:0731—88872110。
六、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》和学校《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重申几条纪律的通知》要求,倡导师生厉行节约,反对浪费,践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。
七、各有关单位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,确保饮食安全卫生。
祝全校师生员工春节愉快,身体健康,阖家幸福!
特此通知。
校长办公室
2018年1月18日